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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补偿款不支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2-24 11:03:51 来源:法务网
一、

离婚协议补偿款不支付怎么办

离婚协议补偿款不支付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夫妻因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只有以上的四种情况才可以申请离婚赔偿。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找法网提醒您,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资料图】

二、

离婚协议补偿条款有效吗

离婚协议补偿条款有效,只要双方对于补偿达成一致条件,双方签署就是有效的。但是离婚后作出的补偿,是属于对方作出的一种赠与行为。如果该补偿以及交付,那么赠与就完成,不可撤销;如果在补偿前,对方作出撤销的表示,那么赠与就撤销,对方可以不履行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

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是那些

1.不得限制再婚

在不违反民法典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不得限制生育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

3.不得限定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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