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姑苏区教资认定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有: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姑苏区范围内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姑苏区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姑苏区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姑苏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苏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六)《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预约并完成体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
2023年1月1日后参加苏州大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在本次认定时可凭苏州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替代体检报告。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江苏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八)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本次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并粘贴于证书照片粘贴页上(附件4)。
(九)《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附件5),无须粘贴于材料袋上。
以上材料未提及复印件的均为原件,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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