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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7号)文件,学校于近期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审,拟对周婉婷等5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前反映至党群工作部人事科(电话:56731010),逾期视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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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册.pdf
党群工作部人事科
2023年5月18日
原标题: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szlg.just.edu.cn/2023/0518/c51a17744/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