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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土拍|龙马潭区一宗商住用地即将开拍!另一商务用地挂牌

发布时间:2023-05-04 17:02:36 来源:泸州新楼市

根据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7号、[2023]8号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显示,龙马潭区一宗商务用地与一宗商住用地分别以挂牌和拍卖的方式出让。

其中,510500-2023-C-003(以下简称03号)宗地,供地面积15235㎡(合22.8525亩),位于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与学府路交叉口西侧,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将以挂牌方式供应。


(资料图片)

2023年5月20日15:30至2023年5月30日15:30为03号宗地挂牌出让起止时间,挂牌地点设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

而510500-2023-B-004(以下简称04号)宗地,则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供应面积48014㎡(合72.021亩),位于龙马潭区蜀宁路与柏水路交叉口西北侧,将以拍卖形式出让。

04号宗地拍卖会将于2023年5月19日15:30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以下为03号宗地详情

▲03号宗地大致位置(仅供参考)

地块编号:510504-2023-C-003(以下简称03号)

供地面积:15235㎡(合22.8525亩)

地块位置: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与学府路交叉口西北侧

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

容积率:≤1.5(且>1)

使用年限:商业40年

建筑限高:≤50米

保证金:504万元

起始价:110.07万元/亩

起始楼面地价:1100元/㎡

建设要求:出让合同签订之前交付土地,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2年内竣工。

区位显示,03号宗地紧邻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总部基地,向北可由学府路或福阳路等道路前往龙涧溪公园,宗地周边学府路学校正在规划当中。

▲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总部基地实景图

根据规划,该学校现阶段正在进行招标工作,规划占地110亩,分初中、小学、幼儿园三个独立校区建设,建设内容包含风雨球场、多功能厅、食堂、教学楼、门卫室、车库、设备用房等。

小学部计划占地约50亩,设置36个班级;初中部计划占地约48亩,设置24个班级;幼儿园计划占地约12亩,设置12个班级。

以下为04号宗地详情

▲04号宗地大致位置(仅供参考)

地块编号:510504-2023-B-004(以下简称04号)

供地面积:48014㎡(合72.021亩)

地块位置:龙马潭区蜀宁路与柏水路交叉口西北侧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1.5(且>1)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建筑限高:≤54米

保证金:2400万元

起拍价:165万元/亩

起拍楼面地价:1650元/㎡

建设要求:出让合同签订之前交付土地,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2年内竣工。

▲航发·翰林郡实拍图

区位显示,04号地块与航发·翰林郡仅有一街之隔,距离泸州高铁综合枢纽站及泸州天立春雨学校不远,区域内三溪·公园1号、华斌·玖玺台等多个楼盘正在建在售当中,具备浓厚的居住氛围。

配建需求

03号宗地: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宗地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相关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3、现场竞价时,竞价人未按时到场视为主动放弃。

3、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4、宗地为带资产方式出让,出让前由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监管并负责出让过程中资产为封存状态,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地面资产的监管协议,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龙马潭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竞得人开展地面资产的方案审查、竣工验收、产权办理等后续工作。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需另行支付5062888.4元到龙马潭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该笔款项自土地竞得后一年内付清)。该宗地需配置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应位于建筑一二层方便使用,不得分割出售。

04号宗地:

1、该宗地均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相关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2、该宗地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龙马潭区政府签订关于配建设施的监管协议(协议样式附后,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要求最终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该宗地应于规划用地范围外西南侧所示区域(8000平方米)内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土地由政府无偿划拨。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报批,与住宅小区的首期同步建设、验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含产权)给龙马潭区政府指定部门。

4、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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